分卷(29)(1 / 4)
锦翌珲这话说的斩钉截铁。
从前温知如对这位世子爷办事总是有点疑虑在,可自从接受了他的情意之后,莫名的就多了份信任与不遗余力的支持。
安乐在这时候也赶回来了,被问及那个死者身上是否有夺魂针造成的伤痕。
是,若不是少爷问起来属下倒是差点疏忽了。那名死者习武出身,身上新旧伤患不少,那日林间又新添了被树枝摩擦的细小伤痕,若是其中夹杂着被金针刺伤的伤痕也并不易察觉,不过属下却是见到过死者身上有微小的像是被针扎过的痕迹,不过并没有金针留在体内。
温知如开始相信这果然不只是个简单的杀人嫁祸的案子了。
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为了掩盖身份而杀人移尸,只是顺便找了就近的锦翌轩做了替死鬼,可细细想来,这一切的手法似乎做得太周到了,好像从一开始他就已经布下了这个杀人嫁祸的局,一个大字不识几个从小就杀人越货的盗匪头子能有这般周密细致的心思么?
果然那个人已经按耐不住了,想要让他们知难而退么?
温知如看着锦翌珲的神情带着难以掩饰的担忧,他隐约觉得,上辈子世子突发恶疾离世这件事,或许也不那么简单。
锦翌珲也看到了温知如的满脸愁容,伸手暧昧的拍了拍对方的后腰,侧过头小声道,放心,这事我有分寸,今日就能解决。
他们是故意冲着你我来的吧?私兵的事到底是灭九族的重罪,若是真有其事,他们定会千方百计阻拦我们,恐怕这只是个开始。往后
就如你所说,招募私兵罪同谋反,若我们此刻退让了,他日兵临城下,遭殃的又何止你我二人,我们可还有退路?这事总是宜早不宜迟。
锦翌珲所说道理的温知如当然都明白,可面对的是自己的至亲至爱,心里又怎么可能真的那么洒脱。
我既然答应过,今后的路会与你并肩携手,我也一定会为你保重我自己,知如,你要信我。
好。
温知如转头对着不远处冷风道,带人去外面准备击鼓升堂吧!
*****************************************************************************
温知如和锦翌珲第一次进入阳泉县衙的公堂是被金捕头拴着锁链带进去的,而这一次确实结结实实的敲响了县衙门口的登闻鼓。
咚咚咚的厚重响声没多久就传遍了阳泉镇的大街小巷,引来了无数镇上居民的翘首观望。
要知道在阳泉镇这么正儿八经的有人击鼓伸冤可是多少年都没有的事儿了。
大锦朝虽然是废除了前朝击鼓鸣冤必先杖责三十这样苛刻的规定,可老百姓心里对于这种惹上官非的事总是认为不吉利的。
再说穷人打不起官司,富人有财有势根本不需要打官司,所谓的登闻鼓简直形同虚设。
鼓响必要升堂,这也是大锦朝的律法,吴才俊再不务正业这会儿也是官帽官衣穿戴整齐,坐在堂上。
三日时限刚到,吴才俊看着温知如昂首阔步迈入公堂,威仪持重完全不亚于端坐于堂上的县太爷,衣着华丽也更甚当日。
心下一怔,不敢怠慢。
惊堂木一响,吴才俊清了清嗓子,堂下何人,有何冤情?
大人,小民温知如,是要替我的朋友伸冤,我要状告阳泉镇捕头金雄杀人移尸,还企图毁灭证据、嫁祸他人。
哦?吴才俊吃惊的将视线移向了一旁的金雄。
他给了他们三天时间,想着若是查不出个头绪,这两个少年也只能出钱买个平安,到未曾想到,这事儿还能牵扯到金雄身上?
第46章
吴才俊虽是对事件的进展感到意外, 不过还是按照规矩先让人去大牢带了本案的关键犯人,锦翌珲。 ↑返回顶部↑
从前温知如对这位世子爷办事总是有点疑虑在,可自从接受了他的情意之后,莫名的就多了份信任与不遗余力的支持。
安乐在这时候也赶回来了,被问及那个死者身上是否有夺魂针造成的伤痕。
是,若不是少爷问起来属下倒是差点疏忽了。那名死者习武出身,身上新旧伤患不少,那日林间又新添了被树枝摩擦的细小伤痕,若是其中夹杂着被金针刺伤的伤痕也并不易察觉,不过属下却是见到过死者身上有微小的像是被针扎过的痕迹,不过并没有金针留在体内。
温知如开始相信这果然不只是个简单的杀人嫁祸的案子了。
表面上看起来只是为了掩盖身份而杀人移尸,只是顺便找了就近的锦翌轩做了替死鬼,可细细想来,这一切的手法似乎做得太周到了,好像从一开始他就已经布下了这个杀人嫁祸的局,一个大字不识几个从小就杀人越货的盗匪头子能有这般周密细致的心思么?
果然那个人已经按耐不住了,想要让他们知难而退么?
温知如看着锦翌珲的神情带着难以掩饰的担忧,他隐约觉得,上辈子世子突发恶疾离世这件事,或许也不那么简单。
锦翌珲也看到了温知如的满脸愁容,伸手暧昧的拍了拍对方的后腰,侧过头小声道,放心,这事我有分寸,今日就能解决。
他们是故意冲着你我来的吧?私兵的事到底是灭九族的重罪,若是真有其事,他们定会千方百计阻拦我们,恐怕这只是个开始。往后
就如你所说,招募私兵罪同谋反,若我们此刻退让了,他日兵临城下,遭殃的又何止你我二人,我们可还有退路?这事总是宜早不宜迟。
锦翌珲所说道理的温知如当然都明白,可面对的是自己的至亲至爱,心里又怎么可能真的那么洒脱。
我既然答应过,今后的路会与你并肩携手,我也一定会为你保重我自己,知如,你要信我。
好。
温知如转头对着不远处冷风道,带人去外面准备击鼓升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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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知如和锦翌珲第一次进入阳泉县衙的公堂是被金捕头拴着锁链带进去的,而这一次确实结结实实的敲响了县衙门口的登闻鼓。
咚咚咚的厚重响声没多久就传遍了阳泉镇的大街小巷,引来了无数镇上居民的翘首观望。
要知道在阳泉镇这么正儿八经的有人击鼓伸冤可是多少年都没有的事儿了。
大锦朝虽然是废除了前朝击鼓鸣冤必先杖责三十这样苛刻的规定,可老百姓心里对于这种惹上官非的事总是认为不吉利的。
再说穷人打不起官司,富人有财有势根本不需要打官司,所谓的登闻鼓简直形同虚设。
鼓响必要升堂,这也是大锦朝的律法,吴才俊再不务正业这会儿也是官帽官衣穿戴整齐,坐在堂上。
三日时限刚到,吴才俊看着温知如昂首阔步迈入公堂,威仪持重完全不亚于端坐于堂上的县太爷,衣着华丽也更甚当日。
心下一怔,不敢怠慢。
惊堂木一响,吴才俊清了清嗓子,堂下何人,有何冤情?
大人,小民温知如,是要替我的朋友伸冤,我要状告阳泉镇捕头金雄杀人移尸,还企图毁灭证据、嫁祸他人。
哦?吴才俊吃惊的将视线移向了一旁的金雄。
他给了他们三天时间,想着若是查不出个头绪,这两个少年也只能出钱买个平安,到未曾想到,这事儿还能牵扯到金雄身上?
第46章
吴才俊虽是对事件的进展感到意外, 不过还是按照规矩先让人去大牢带了本案的关键犯人,锦翌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