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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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天气稍微一冷,葵花就把羽绒衣,加绒打底裤和雪地靴都穿在了身上,手里还抱着一个暖水袋。
  王傲隽买了条丝巾送给葵花:“礼尚往来,你要不要什么东西给我?”
  “你什么都不缺,需要的用品你爹妈都给你准备好了,”葵花纠结了好一会儿才说,“我还真想不到买什么好东西给你。”
  “那意义不同啊,就是你给我一口水喝,我都觉得格外香甜,”王傲隽贫了一句,“其实我真还缺一样东西,我这辈子还没有收到过你给我的情书,要不然你给我写一封?”
  隐藏boss眼神闪烁,期待又有些腼腆。
  葵花对上他的眼,就把嘴里那一句“⊙□⊙╱脸伸过来让我打一下”咽了下去,脸上一热,硬邦邦地回他一句:“我不会写。”
  王傲隽就乐了,是不会写而不是不想写,他嘻嘻哈哈的教葵花:“你就写最简单的呀!三个字,我、你,中间再加一个字。”
  隐藏boss眼里闪着星星的样子,简直蠢毙了,让人不忍直视,但是却意外的……萌。
  葵花在心中摇摆了几下,不得不承认:(_)是在下输了。
  王傲隽把看了一下午的小纸条仔仔细细地收好,傻笑着放到床头柜的小盒子里,关了灯睡觉。
  虽然是半逼迫的,但是葵花这一回终于承认她爱他了,也相信他爱她。
  这是一个崭新的美好的开始,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都让人沉醉。
  他只盼望着在这些小小的世界里,葵花可以足够强大,被亲情爱情友情所滋润的灵魂可以完整地拼凑成形,不再是一个毫无生气的躯壳。
  王傲隽闭上眼,把往事从脑海里慢慢的淡化,围绕在他周身的黑烟也渐渐淡去,再睁开眼睛,原本暗红的双眼也变成了乌黑。
  不要着急,不能着急。
  人类不过短短的百年寿命,他有耐心,等得起。
  *
  过了立冬,向妈开始晒腊肉腊鱼,县城的风气,每年都要熏制一些鱼肉,一般是晴天晒,阴雨天用烟熏。
  这东西油炸或者蒸制都美味,是过年必备的,保存时间也长,青黄不接的时候用来下饭,就着一小块鱼就可以解决一大碗。
  在乡下,都是向爸用红砖砌个小灶,架几根长木条,腌制了几天的肉和鱼放在上面,灶里头洒满一层厚厚的锯木屑,丢几块橘子皮,放几块烧红的木炭不让木屑有明火,只用一些淡淡的带着橘子皮香味的青烟熏制。
  如今在县城,砌小灶是搞不成了,向爸把家里头那个闲置的大水缸找出来放在过道里,又奢侈了一把买了一袋谷糠,把谷糠放在水缸里熏肉。
  肉与鱼熏得金黄半熟,闻起来有一股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葵花毫不吝啬地夸赞向妈手巧,向妈笑笑:“就跟你们念书一样,熟能生巧呗。”
  “你们三姐弟都爱吃,等你姐回来,这肉鱼也熏得差不多了,到时候我给你们做顿好的。”
  向妈最近的话题很容易就转到白梅身上,又轻声道:“上回打电话回来,说是用不了多久就要放寒假了。”
  一月底,就是寒假了。按道理,大学是比高中要早好几天考试放假的。
  白梅却打电话说学校有事要晚几天回来,还嘱咐向爸向妈注意防寒,不要感冒,多准备一些板蓝根。
  向爸向妈有些疑惑,却也没多想,以为是白梅在大学里表现好被老师留下来帮忙做实验。
  葵花听了心里一沉。
  一般来说,大一的学生是不会留学的,实验很有可能只是个借口。白梅从来都是个顾家的人,前世不管是冰灾还是高昂的加班费,都止不住她回家的脚步。
  葵花提心吊胆等着的事,终于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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