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命运 第10节(2 / 4)
我捏过那杯牛奶缓缓喝下,顿了很久,耳边传来馥汀兰的声音,“小白?”
现在回忆起这一幕,大概是我人生中最想要记起的部分,那杯我梦寐以求妈妈递向我的牛奶,她就坐在我身侧不再有意疏离我,她让我现在甚至以为那时的我大概还在睡梦中,她轻声细语的对我说着一些从未听过的过往,也让我懂得了我为什能看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她见我在听,便一一接着讲着,因为很多深刻的详情早就印在她的脑子里,所以她并不假思索地开始讲述所有的事,但是我能感受到,她实际上这些话已经在心里默念了很久,才对我说出口。
在我的记忆深处,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促膝长谈,而对我而言,仅这一次便可以化解我与她之间的所有矛盾,只要她是爱我的,这就够了。这次谈话足足持续了三个小时,以至于错过了我们周末的家庭午餐,我可以看得到她的情绪中带着不安和自持,因为毕竟那些都是她不想揭开的伤疤,每一次真人真事,她都只是轻轻触碰,不敢牵扯太深的回避掉重点部分,如此小心翼翼的她,原来才是她吧。
我无法想象以及理解,馥汀兰独自百年是怎样接受并经历这一切的,这些话打破了过去我所有的设想和误解,当然她忽略了所有令她极致痛苦的部分,只是讲了事情的缘由,我所听到得部分还不足她所经历的百分之一。
对于我的教育,她很自责,由于过于保护,导致我完全不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是随时可能遇见的危险,她大概如此心急的向我表述,我也琢磨不好,是不是她遇见了什么棘手的事。
馥汀兰向我摊开手掌,那里隐约有一颗红痣,这是昨日我看见浮现血色古钱币的位置,我很难相信由于被一枚古钱币刮破了手指而被奇迹冻龄的事实。她接着陈述,当她生下我后,发现只要触摸我,这个古钱币就会向我的身体吸附,于是她开始逃避我,一方面由于她痛恨自己的人生,另一方面她孤独近百年,并没有家人的体验,因为我的出生让她感到不安,尤其是更怕带给我不幸。而我今年二十五岁,正是她最担心的时间,几次由于我的无意拉扯,我也因此继承了她冻龄后的超能力,我所看见的那些,便是超能力的一部分。
我听得有些莫名的激动,毕竟拥有超能力是一个很酷的事。虽然我一直排斥馥汀兰的怪异,但我承认,那种情绪大多来自于我对她的不满,我虽然听的有些糊涂,但是掩饰不住的欢愉,我听得入神,有些莫名的兴奋,起身打开窗子,在窗口伸着腰身。
我这间卧室的窗朝着花园,花园里清新的气息一阵阵袭来,此时是一天最好的时刻。
“请原谅我,毕竟我第一次做妈妈,还是在我如此不堪的情况下。”
她停顿了好一会儿,我也猜出几分,她大概是想问十夜的事,她轻轻抬起眼睛,微笑的看向我。
“大概就是你这个年龄,就是这个季节,我也是你这般单纯善良的样子,小白,你愿意跟妈妈试着做朋友吗?如果有一天你有喜欢的人,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这些话我记忆犹新,回忆起来就像我昨天听到一样,您要知道,对于朋友两个字,无论是我还是馥汀兰,都是万分陌生的。庄晗晗算我的朋友,但是基于一种工作关系和他曾经对我的帮助,陈思源对于馥汀兰算晚辈或是主仆,自然不是朋友,而除此,朋友对我们的人生来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她与我建立的朋友关系,我自然而然产生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与自己的妈妈做朋友,那么如果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吗,我们曾经是什么呢?
她穿着一件典雅的黑色真丝长裙,领口和袖口镶满蓝色花边,外面披着一件乳白色过膝的纯毛方巾,头发挽成一个髻,耳侧插着一个简单的金色羽毛状发夹,很难想象面前这个精致的,与我面貌无异的女人竟然是我的妈妈,是不是如果真能做朋友,我们会更愉快?
这不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情不自禁的涨红了脸,双手抄着卡通睡衣的衣兜回过身,“让所有人羡慕的那种吗?”
“自然。”
馥汀兰完美干净的起身向卧室的门走去,抬手扔给我一把车钥匙,我认得,那是我的小恶魔!
“你把它还给我了?”
我真的被宽慰到了,接住钥匙后紧紧攥了攥手心,开心得连连点头,“好吧,好吧,我们落子无悔了啊。”
我倒是还不习惯她如今的样子,在地上晃悠着,嘟嘟囔囔的说不清楚自己想要表达什么。
她看着我纯洁无邪傻傻的样子,竟笑出了声,推门走出去,抛下一句,“下次带我一起去逛逛,出来吃饭吧。”
第二十二章 “平白”但不无故
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有条不紊的切着盘子里几乎十成熟的牛排,切得整整齐齐,几乎每一块都均匀无比,陈思源将切好的牛排推到我面前。
这里是巴诺市最繁华的冰淇淋大街上最好的西餐厅,这个位置相当难定,因为整个店里只有这一个靠窗的位置。从这扇窗可以看到冰淇淋大街整条街景,这座城市并不发达,留着很多独具特色的老建筑,无数的陌生面孔匆忙经过,有人在讲着电话,有人相拥而行,与之相对的笑容灿烂,每当看到这样的景色,我都像一个观察者一般,无比爱这座城。
几名游客从窗前经过,拿起单反拍照,从外面看进窗里,陈思源穿着好看的西装,淡淡的捏着精致的刀叉,之所以说好看,那笔挺的身材严整的装进衣服里,的确相称,他气质温润矜贵,很像是随时可以登上杂志首页的巨子。
我心情极佳,蜷在他对面的沙发里,翘着嘴角,“哥,你强迫症吧,这个干柴一样的牛排让你切的,好不想吃。”
陈思源冲我笑笑,专心的切下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偶尔喝一口手边的馥芮白咖啡。
我们随意的闲聊,我从来没开口与家里说过什么事,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几次试图,却还是说不出口,他端起咖啡,一点白色瞬间混染了整杯咖啡,那奶色使整杯咖啡浓郁丝滑,于是含含糊糊的问着,“那个……”
“嗯?” ↑返回顶部↑
现在回忆起这一幕,大概是我人生中最想要记起的部分,那杯我梦寐以求妈妈递向我的牛奶,她就坐在我身侧不再有意疏离我,她让我现在甚至以为那时的我大概还在睡梦中,她轻声细语的对我说着一些从未听过的过往,也让我懂得了我为什能看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她见我在听,便一一接着讲着,因为很多深刻的详情早就印在她的脑子里,所以她并不假思索地开始讲述所有的事,但是我能感受到,她实际上这些话已经在心里默念了很久,才对我说出口。
在我的记忆深处,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促膝长谈,而对我而言,仅这一次便可以化解我与她之间的所有矛盾,只要她是爱我的,这就够了。这次谈话足足持续了三个小时,以至于错过了我们周末的家庭午餐,我可以看得到她的情绪中带着不安和自持,因为毕竟那些都是她不想揭开的伤疤,每一次真人真事,她都只是轻轻触碰,不敢牵扯太深的回避掉重点部分,如此小心翼翼的她,原来才是她吧。
我无法想象以及理解,馥汀兰独自百年是怎样接受并经历这一切的,这些话打破了过去我所有的设想和误解,当然她忽略了所有令她极致痛苦的部分,只是讲了事情的缘由,我所听到得部分还不足她所经历的百分之一。
对于我的教育,她很自责,由于过于保护,导致我完全不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是随时可能遇见的危险,她大概如此心急的向我表述,我也琢磨不好,是不是她遇见了什么棘手的事。
馥汀兰向我摊开手掌,那里隐约有一颗红痣,这是昨日我看见浮现血色古钱币的位置,我很难相信由于被一枚古钱币刮破了手指而被奇迹冻龄的事实。她接着陈述,当她生下我后,发现只要触摸我,这个古钱币就会向我的身体吸附,于是她开始逃避我,一方面由于她痛恨自己的人生,另一方面她孤独近百年,并没有家人的体验,因为我的出生让她感到不安,尤其是更怕带给我不幸。而我今年二十五岁,正是她最担心的时间,几次由于我的无意拉扯,我也因此继承了她冻龄后的超能力,我所看见的那些,便是超能力的一部分。
我听得有些莫名的激动,毕竟拥有超能力是一个很酷的事。虽然我一直排斥馥汀兰的怪异,但我承认,那种情绪大多来自于我对她的不满,我虽然听的有些糊涂,但是掩饰不住的欢愉,我听得入神,有些莫名的兴奋,起身打开窗子,在窗口伸着腰身。
我这间卧室的窗朝着花园,花园里清新的气息一阵阵袭来,此时是一天最好的时刻。
“请原谅我,毕竟我第一次做妈妈,还是在我如此不堪的情况下。”
她停顿了好一会儿,我也猜出几分,她大概是想问十夜的事,她轻轻抬起眼睛,微笑的看向我。
“大概就是你这个年龄,就是这个季节,我也是你这般单纯善良的样子,小白,你愿意跟妈妈试着做朋友吗?如果有一天你有喜欢的人,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这些话我记忆犹新,回忆起来就像我昨天听到一样,您要知道,对于朋友两个字,无论是我还是馥汀兰,都是万分陌生的。庄晗晗算我的朋友,但是基于一种工作关系和他曾经对我的帮助,陈思源对于馥汀兰算晚辈或是主仆,自然不是朋友,而除此,朋友对我们的人生来说是一片空白,那么她与我建立的朋友关系,我自然而然产生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与自己的妈妈做朋友,那么如果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吗,我们曾经是什么呢?
她穿着一件典雅的黑色真丝长裙,领口和袖口镶满蓝色花边,外面披着一件乳白色过膝的纯毛方巾,头发挽成一个髻,耳侧插着一个简单的金色羽毛状发夹,很难想象面前这个精致的,与我面貌无异的女人竟然是我的妈妈,是不是如果真能做朋友,我们会更愉快?
这不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情不自禁的涨红了脸,双手抄着卡通睡衣的衣兜回过身,“让所有人羡慕的那种吗?”
“自然。”
馥汀兰完美干净的起身向卧室的门走去,抬手扔给我一把车钥匙,我认得,那是我的小恶魔!
“你把它还给我了?”
我真的被宽慰到了,接住钥匙后紧紧攥了攥手心,开心得连连点头,“好吧,好吧,我们落子无悔了啊。”
我倒是还不习惯她如今的样子,在地上晃悠着,嘟嘟囔囔的说不清楚自己想要表达什么。
她看着我纯洁无邪傻傻的样子,竟笑出了声,推门走出去,抛下一句,“下次带我一起去逛逛,出来吃饭吧。”
第二十二章 “平白”但不无故
一双骨节分明的手,有条不紊的切着盘子里几乎十成熟的牛排,切得整整齐齐,几乎每一块都均匀无比,陈思源将切好的牛排推到我面前。
这里是巴诺市最繁华的冰淇淋大街上最好的西餐厅,这个位置相当难定,因为整个店里只有这一个靠窗的位置。从这扇窗可以看到冰淇淋大街整条街景,这座城市并不发达,留着很多独具特色的老建筑,无数的陌生面孔匆忙经过,有人在讲着电话,有人相拥而行,与之相对的笑容灿烂,每当看到这样的景色,我都像一个观察者一般,无比爱这座城。
几名游客从窗前经过,拿起单反拍照,从外面看进窗里,陈思源穿着好看的西装,淡淡的捏着精致的刀叉,之所以说好看,那笔挺的身材严整的装进衣服里,的确相称,他气质温润矜贵,很像是随时可以登上杂志首页的巨子。
我心情极佳,蜷在他对面的沙发里,翘着嘴角,“哥,你强迫症吧,这个干柴一样的牛排让你切的,好不想吃。”
陈思源冲我笑笑,专心的切下一小块牛排,放进嘴里,偶尔喝一口手边的馥芮白咖啡。
我们随意的闲聊,我从来没开口与家里说过什么事,到了这个节骨眼上,几次试图,却还是说不出口,他端起咖啡,一点白色瞬间混染了整杯咖啡,那奶色使整杯咖啡浓郁丝滑,于是含含糊糊的问着,“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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