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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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人固然令人心折,可美人的亲爹还是他们夫子呢!要是不开眼地去献殷勤,八成会被夫子打断腿!
  吴清黎只能规规矩矩地待在自己的位置上,只用眼睛追随着对方的倩影。然而元非晚并没有多做停留;甚至,她根本就没往书房里多看一眼。
  吴清黎单方面地把这算成了见面。他继续乐观地想,机会肯定还有很多。
  可真等到他们第三次见面,距离第二次已经过去了三年多。这么长的时间足够发生很多事,比如元非晚被指给了德王、继而成为德王妃、紧接着成为皇后……
  事实上,当吴清黎终于能在国宴上偷眼打量中央御座上的皇后时,他差一点没能认出来。哦,当然了,不是因为她挺着的大肚子。
  元非晚依旧很美,然而却和以前不同了。相比之前低调清新的服色,皇后在正式场合的服饰可谓雍容华贵,从上到下写满了四个字——
  凤仪天成。
  吴清黎先是有些愣神,然后又莫名地觉得,那样的衣裳,也只有元非晚能穿得那么好看了。
  然而,这并不是重点。相比于着装,吴清黎更注意元非晚的神情、乃至于一举一动。他是榜眼,位置靠前,眼角余光还是能见着不少东西的——
  皇后动作不便,皇帝便把她喜欢的东西一样一样地夹到她面前的银盘里;偶尔说笑,皇帝还趁底下人都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把手放在皇后腹部,似乎在感受胎动;皇后要早退,皇帝亲自扶着她往殿后去,好半晌才回来……
  从始至终,据传从来毫无表情的皇帝都十分温柔,而皇后的笑意也从未消退过。那情意不仅仅从一颦一笑中溢出来,更蕴藏在那双内敛而清澈的水眸深处。
  他没见过这样的元非晚,他不可避免地觉得眼生;可他同时还不得不承认,帝后感情一如其他人所传,极度恩爱,毫无他人置喙的余地。
  以后的事情,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吴清黎进士及第,这出身非常足够他在朝中谋个好职位。只不过,他以家中有老父要照料为由,婉言拒绝了升迁更快的外派差事,只一心一意地留在长安。至于内里原因到底如何,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对吴清黎来说,好的发展是,第一次见面后,他和元非晚会越来越熟悉,直到足够元非晚对他产生好感。然而,他们简直就像两条双曲线:从各自的轨道往前走,直到某一点,两人之间的距离最近,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这之后,两人就再也没有第二次靠近的机会。距离越拉越远,并且只会更远……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可我依旧愿你好,就算你今后与我全然无关。
  ☆、153第 153 章
  番外二
  德贞四年春。三月金明柳絮飞,岸花堤草弄春时。
  正科殿试放榜后,按照惯例,状元、榜眼、探花都要骑马游街,好让众人一睹新科三甲的风采。绛红纱袍穿起来,高头骏马骑起来,绝对吸引眼球。更何况,除上了年纪的榜眼外,新科状元和探花都刚过弱冠不久,仪表堂堂,且无家室,一路上不知引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的芳心去。
  然而作为新科状元,元光耀却很头疼。原因很简单——
  他从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根本就不会骑马!
  可想而知,要不是有人给他在前头牵着马匹,他是万万没法端出和煦的笑容、再朝四周群众挥手致意的。而就算这样,大半条朱雀街走下来,他也要觉得腿僵了。
  顾东隅在元光耀身侧稍后的地方,见他在努力保持脊背动也不动,不由十分想笑。“元大,”他在众人的喧闹声中道,“路这么平,别在意马儿,看人就行了!”
  因为两人距离相对较近,元光耀听见了。他不由回过头,露出个无奈的苦笑。“我努力试试。”
  他们俩人,一个是洛府的解元,一个是京兆府的解元,在礼部举行的省试里就已经打了照面。而在殿试之前的准备时间中,因为脾性相投加上相互欣赏,关系很快就从“认识而已”进化到了“不错的朋友”。此时顾东隅主动提醒元光耀,更显出亲厚意味。
  有些眼尖耳尖的人注意到了,立刻就开始宣扬状元和探花相处得如何好、探花脾性也没有传闻中那样难相处云云,又是一阵喧哗。
  元光耀听了不清不楚的几耳朵,倒真的放松下来。就在他想着街马上就到头、他很快就可以下马的当儿,忽而一阵迅疾的风声传来,然后他感觉额上一疼——
  “……小心,什么东西飞过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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