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1 / 4)
杰克讥诮:“你不会以为你去见奥斯汀就是为了告诉他你有多崇拜他吧?”
林莱脸上有些挂不住:“奥斯汀让我给他选歌提提建议,到时候我顺便看看有没有适合我的歌。”
晚上洗完澡,林莱还想打电话告诉肖恩这个好消息,杰克在旁边凉凉地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打这个电话。”
☆、54|4.7|
肖恩当然不会像杰克想象的那么小气,连“妻子”对偶像的崇拜也不能理解,但他听着林莱叽叽喳喳说着见奥斯汀多么多么高兴,也确实高兴不起来,捏着手机捏了半天才问她什么时候回来,林莱欢快地答:不急,肖恩皮笑肉不笑地请她继续玩儿,能玩儿多久就玩儿多久,接着说了声晚安就挂了电话。
林莱还想说自己不是在玩儿是在工作,手机里就传来阵阵忙音,林莱一阵茫然,转头问杰克:“肖恩怎么了?”
杰克倒在沙发上乐不可支:“肖恩是体贴你工作太忙,想让你早点休息。”
林莱狐疑:“是吗?”
杰克连连点头:“是的是的。”
林莱相信他才有鬼呢,但思来想去没发现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肖恩语气很正常,应该没吃醋没生气,那应该没什么问题吧?也许他只是想休息了?林莱这么一想之后就安心多了。
***
奥斯汀的音乐被划分在流行这个流派下面,但其实也含有一些灵魂乐的因素,因此很有特点,他的嗓音再配上他写的歌,那简直就是上帝赐给歌迷的礼物。林莱一首一首地听过去,只觉得沉醉不已,现在的她不是歌手,纯粹是个歌迷,一个倾听者。
“我以前选歌从来不看个人喜好,近年来反而越来越退步。”奥斯汀轻轻叹息。
林莱好奇:“那看什么?”
“歌曲吸引人的程度。”奥斯汀说,“我以前把歌放在车里听,被我跳过去的曲目我就抽掉,不然就保留。”
林莱笑:“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这样挑歌。”
奥斯汀耸耸肩:“那很有用,当你作为一个听众和作为一个歌手,立场完全不同,选歌必须站在听众的角度。”
“这就是你请我过来的原因?”
“可以这么说。”奥斯汀问,“所以你的建议呢?”
林莱记性很好,依次报出自己喜欢的歌曲的歌名,奥斯汀听后说:“六首,跟我选的歌有六首重合。”
“这么多?!”林莱惊讶,三十首里选十首,竟然还有六首重合,只能说林莱和奥斯汀喜好太相近。
“能告诉我你选这些歌的原因吗?”
林莱听过奥斯汀的每一首歌,对他的风格甚至对他本人都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交流起来一点都不困难,有些感受有些见解甚至让奥斯汀本人都觉得惊讶,有种“原来在听众眼中这首歌是这样的”的感觉。
不知不觉一下午就过去了,当天晚上,奥斯汀请林莱去他家做客,“理查德在厨艺方面是个好手,他今晚亲自下厨,你要不要尝尝他的手艺?”
林莱欣然同意,早在几年前,她就想知道跟奥斯汀在一起的家伙是什么样的人了,奥斯汀1995年就跟青梅竹马爱玛·泰勒结了婚,1998年分居2000年离婚,2004年和摄影师理查德·道格拉斯在一起,2006年正式出柜并于同年在英国登记结婚。当年奥斯汀突然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很多人都难以接受,好在他的父母、朋友、大部分歌迷都愿意理解和尊重他,后来他在社交网络上偶尔的只言片语也能证明,理查德确实值得他的爱,他们在一起很幸福。
理查德不是他们圈内人,陶乐从没见过他的照片,她到他们家的时候,理查德正穿着双毛绒绒的拖鞋,手拿锅铲,腰系围裙,显得烟火气十足,他戴着副眼镜,灰色头发,大概比奥斯汀大几岁,及其温和儒雅,跟林莱打了招呼之后,他歉意地笑笑,又钻进了厨房。
“理查德今天做的是中国菜,你能吃吗?”
林莱眼睛一亮,连连点头:“中国菜是我的最爱。”
奥斯汀惊讶道:“我也是,理查德就是因此才学做的中国菜。”
理查德的手艺果然像奥斯汀说的那般好,宫保鸡丁做得不比餐馆差,番茄蛋汤色泽及其诱人,虽只是些简单的家常菜,林莱也吃得及其满足,她毫不吝啬地夸奖理查德的厨艺,温和的老男人有些腼腆的笑了,倒是奥斯汀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夸奖,还说理查德会泰国菜、法国菜等等,说得薄脸皮的理查德尴尬不已。 ↑返回顶部↑
林莱脸上有些挂不住:“奥斯汀让我给他选歌提提建议,到时候我顺便看看有没有适合我的歌。”
晚上洗完澡,林莱还想打电话告诉肖恩这个好消息,杰克在旁边凉凉地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打这个电话。”
☆、54|4.7|
肖恩当然不会像杰克想象的那么小气,连“妻子”对偶像的崇拜也不能理解,但他听着林莱叽叽喳喳说着见奥斯汀多么多么高兴,也确实高兴不起来,捏着手机捏了半天才问她什么时候回来,林莱欢快地答:不急,肖恩皮笑肉不笑地请她继续玩儿,能玩儿多久就玩儿多久,接着说了声晚安就挂了电话。
林莱还想说自己不是在玩儿是在工作,手机里就传来阵阵忙音,林莱一阵茫然,转头问杰克:“肖恩怎么了?”
杰克倒在沙发上乐不可支:“肖恩是体贴你工作太忙,想让你早点休息。”
林莱狐疑:“是吗?”
杰克连连点头:“是的是的。”
林莱相信他才有鬼呢,但思来想去没发现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肖恩语气很正常,应该没吃醋没生气,那应该没什么问题吧?也许他只是想休息了?林莱这么一想之后就安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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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的音乐被划分在流行这个流派下面,但其实也含有一些灵魂乐的因素,因此很有特点,他的嗓音再配上他写的歌,那简直就是上帝赐给歌迷的礼物。林莱一首一首地听过去,只觉得沉醉不已,现在的她不是歌手,纯粹是个歌迷,一个倾听者。
“我以前选歌从来不看个人喜好,近年来反而越来越退步。”奥斯汀轻轻叹息。
林莱好奇:“那看什么?”
“歌曲吸引人的程度。”奥斯汀说,“我以前把歌放在车里听,被我跳过去的曲目我就抽掉,不然就保留。”
林莱笑:“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这样挑歌。”
奥斯汀耸耸肩:“那很有用,当你作为一个听众和作为一个歌手,立场完全不同,选歌必须站在听众的角度。”
“这就是你请我过来的原因?”
“可以这么说。”奥斯汀问,“所以你的建议呢?”
林莱记性很好,依次报出自己喜欢的歌曲的歌名,奥斯汀听后说:“六首,跟我选的歌有六首重合。”
“这么多?!”林莱惊讶,三十首里选十首,竟然还有六首重合,只能说林莱和奥斯汀喜好太相近。
“能告诉我你选这些歌的原因吗?”
林莱听过奥斯汀的每一首歌,对他的风格甚至对他本人都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交流起来一点都不困难,有些感受有些见解甚至让奥斯汀本人都觉得惊讶,有种“原来在听众眼中这首歌是这样的”的感觉。
不知不觉一下午就过去了,当天晚上,奥斯汀请林莱去他家做客,“理查德在厨艺方面是个好手,他今晚亲自下厨,你要不要尝尝他的手艺?”
林莱欣然同意,早在几年前,她就想知道跟奥斯汀在一起的家伙是什么样的人了,奥斯汀1995年就跟青梅竹马爱玛·泰勒结了婚,1998年分居2000年离婚,2004年和摄影师理查德·道格拉斯在一起,2006年正式出柜并于同年在英国登记结婚。当年奥斯汀突然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很多人都难以接受,好在他的父母、朋友、大部分歌迷都愿意理解和尊重他,后来他在社交网络上偶尔的只言片语也能证明,理查德确实值得他的爱,他们在一起很幸福。
理查德不是他们圈内人,陶乐从没见过他的照片,她到他们家的时候,理查德正穿着双毛绒绒的拖鞋,手拿锅铲,腰系围裙,显得烟火气十足,他戴着副眼镜,灰色头发,大概比奥斯汀大几岁,及其温和儒雅,跟林莱打了招呼之后,他歉意地笑笑,又钻进了厨房。
“理查德今天做的是中国菜,你能吃吗?”
林莱眼睛一亮,连连点头:“中国菜是我的最爱。”
奥斯汀惊讶道:“我也是,理查德就是因此才学做的中国菜。”
理查德的手艺果然像奥斯汀说的那般好,宫保鸡丁做得不比餐馆差,番茄蛋汤色泽及其诱人,虽只是些简单的家常菜,林莱也吃得及其满足,她毫不吝啬地夸奖理查德的厨艺,温和的老男人有些腼腆的笑了,倒是奥斯汀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夸奖,还说理查德会泰国菜、法国菜等等,说得薄脸皮的理查德尴尬不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