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橡树 第23节(3 / 4)
他个儿高手长,动作舒展,本就让人看着舒服。他还是穿着惯常穿的无袖衫,露出手臂上的纹身,双手扶着雪克壶上下摇,冰块碰撞的声音听得人不禁愉悦。摇雪克壶可累了,项澍摇得眉头都皱起来了,手臂上的肌肉紧绷着,摇好了之后松了口气。
祝苗眼也不眨地看着,中途一柠路过挡了一下,他还歪了歪头换了个视角。
一柠:“……”
项澍摇好的特调摆在祝苗面前,还给他从冰箱拿了一件芝士蛋糕。那饮料是冰的,玻璃杯壁上满是小水珠。粉色的一杯,祝苗“哇”了一声,喝了一口,是草莓牛奶的味道,还加了苏打,草莓牛奶汽水。
项澍坐在桌边托着腮看他吃。
一柠无语:“老板,今天没什么客人,我回家休息了。”
项澍都没回头,伸手摆了摆:“批准,拜拜。”
一柠:“……”
天气太热了,太阳明晃晃地挂着,柏油马路上甚至能看到扭曲蒸腾的热浪,一整天下来都没有什么客人,但祝苗一点都不无聊,他也说不清这一天下来到底干了什么,就是和项澍俩人大眼瞪小眼的,就这样,觉得时间已经被填得满满的。
眼看着夕阳西下,马上打烊了,祝苗有些依依不舍,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啊。
祝苗磨磨蹭蹭地拿着抹布在吧台上擦来擦去,项澍把猫赶到楼上,关笼子里,下楼来,径自到了门口,“丁零零” 把门推开。祝苗埋头在吧台一阵猛擦,头都没台,但连头发丝都散发出不开心的气息。
“嗨……”项澍靠在门边叫他。
祝苗撇撇嘴,抬头问道:“干嘛?”
项澍靠在门边,夕阳照在他身上,给他镀了一层金色的滤镜。他推着门,没有让它关上,笑着说道:“晚上睡觉不热吗,上我家睡去呗。”
热倒不算很热,但就是有点闷。
店里只有一台大的立式空调,二楼不太通风,最近太热了,总会有点闷热,祝苗醒来的时候脖子会有汗,黏黏腻腻的。
但这不是热还是凉的问题,也不是出不出汗的问题,而是睡在哪里的问题。祝苗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大吼一声“好”,跑到楼上捞起自己的书包,五秒钟时间不到就站在了项澍面前,俩人一块儿锁上门,双双把家还。
俩人到了家,项澍把空调打得低低的,这回再来,祝苗的心情就不一样了。
这下他得算半个主人了吧,应该算吧。
祝苗把包一扔,跟在项澍后面,像绕着主人腿的小猫。项澍换了身衣服在厨房做饭,厨房不大,祝苗怕自己碍手碍脚了,搬了个小板凳,乖乖坐在厨房门边看着。厨房里总是热一些,项澍只穿了居家裤,赤着上半身,系着围裙在炒菜,为了缓解烟瘾还叼了根棒棒糖。
祝苗在那左看看右看看,总觉得项澍的肉体比饭菜香味更吸引人。
他隐约记得项澍的小腹那儿有个纹身,之前见到过一点点,但总是没看清楚,这会儿想看,又被围裙挡住了,看不清楚,心里痒得不行,吃饭的时候也吃得心不在焉的,虽然饭菜很香。
吃过饭,祝苗自觉地去洗碗,项澍在房间里不知道折腾些什么。
等到祝苗洗了碗出来,项澍已经盘腿坐在沙发上了,前面的茶几上摊了一些东西,他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示意祝苗坐过来。祝苗急匆匆过去,一屁股坐下来,目光不住地往项澍的裤腰那儿溜,又想看,又不敢看得太明显。
“那什么,聊聊?”项澍说道。
祝苗连忙收回目光,端正地坐着,正经地点头。
“你还小,我也不能忽悠你。”
祝苗连忙摇摇头,嘟哝道:“才没有。”
项澍俯身去够桌面上的东西,摆开来给祝苗看,他轻描淡写地说道:“这是我之前几年的病历,现在基本已经控制住了,不需要吃药,但定期会去心理医生那儿,日常生活基本没有影响了。”
祝苗无端地紧张起来,觉得感觉就像俩人站在神父面前宣誓似的。 ↑返回顶部↑
祝苗眼也不眨地看着,中途一柠路过挡了一下,他还歪了歪头换了个视角。
一柠:“……”
项澍摇好的特调摆在祝苗面前,还给他从冰箱拿了一件芝士蛋糕。那饮料是冰的,玻璃杯壁上满是小水珠。粉色的一杯,祝苗“哇”了一声,喝了一口,是草莓牛奶的味道,还加了苏打,草莓牛奶汽水。
项澍坐在桌边托着腮看他吃。
一柠无语:“老板,今天没什么客人,我回家休息了。”
项澍都没回头,伸手摆了摆:“批准,拜拜。”
一柠:“……”
天气太热了,太阳明晃晃地挂着,柏油马路上甚至能看到扭曲蒸腾的热浪,一整天下来都没有什么客人,但祝苗一点都不无聊,他也说不清这一天下来到底干了什么,就是和项澍俩人大眼瞪小眼的,就这样,觉得时间已经被填得满满的。
眼看着夕阳西下,马上打烊了,祝苗有些依依不舍,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啊。
祝苗磨磨蹭蹭地拿着抹布在吧台上擦来擦去,项澍把猫赶到楼上,关笼子里,下楼来,径自到了门口,“丁零零” 把门推开。祝苗埋头在吧台一阵猛擦,头都没台,但连头发丝都散发出不开心的气息。
“嗨……”项澍靠在门边叫他。
祝苗撇撇嘴,抬头问道:“干嘛?”
项澍靠在门边,夕阳照在他身上,给他镀了一层金色的滤镜。他推着门,没有让它关上,笑着说道:“晚上睡觉不热吗,上我家睡去呗。”
热倒不算很热,但就是有点闷。
店里只有一台大的立式空调,二楼不太通风,最近太热了,总会有点闷热,祝苗醒来的时候脖子会有汗,黏黏腻腻的。
但这不是热还是凉的问题,也不是出不出汗的问题,而是睡在哪里的问题。祝苗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大吼一声“好”,跑到楼上捞起自己的书包,五秒钟时间不到就站在了项澍面前,俩人一块儿锁上门,双双把家还。
俩人到了家,项澍把空调打得低低的,这回再来,祝苗的心情就不一样了。
这下他得算半个主人了吧,应该算吧。
祝苗把包一扔,跟在项澍后面,像绕着主人腿的小猫。项澍换了身衣服在厨房做饭,厨房不大,祝苗怕自己碍手碍脚了,搬了个小板凳,乖乖坐在厨房门边看着。厨房里总是热一些,项澍只穿了居家裤,赤着上半身,系着围裙在炒菜,为了缓解烟瘾还叼了根棒棒糖。
祝苗在那左看看右看看,总觉得项澍的肉体比饭菜香味更吸引人。
他隐约记得项澍的小腹那儿有个纹身,之前见到过一点点,但总是没看清楚,这会儿想看,又被围裙挡住了,看不清楚,心里痒得不行,吃饭的时候也吃得心不在焉的,虽然饭菜很香。
吃过饭,祝苗自觉地去洗碗,项澍在房间里不知道折腾些什么。
等到祝苗洗了碗出来,项澍已经盘腿坐在沙发上了,前面的茶几上摊了一些东西,他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示意祝苗坐过来。祝苗急匆匆过去,一屁股坐下来,目光不住地往项澍的裤腰那儿溜,又想看,又不敢看得太明显。
“那什么,聊聊?”项澍说道。
祝苗连忙收回目光,端正地坐着,正经地点头。
“你还小,我也不能忽悠你。”
祝苗连忙摇摇头,嘟哝道:“才没有。”
项澍俯身去够桌面上的东西,摆开来给祝苗看,他轻描淡写地说道:“这是我之前几年的病历,现在基本已经控制住了,不需要吃药,但定期会去心理医生那儿,日常生活基本没有影响了。”
祝苗无端地紧张起来,觉得感觉就像俩人站在神父面前宣誓似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