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仙君同归于尽后 第84节(3 / 4)
容沉一遍又一遍告诉她,他会护住她的灵根……鹿灵筠当初知道那不过是托词。
天雷劈下,后果如何谁能保证……可不想,他原来是去了万妖谷。
只因为听闻那里有能护住她灵根的神药。
他找到了……九死一生带神药回来,却依旧没能保住她。
在容沉的记忆中,他在万妖谷几乎丢掉性命的记忆都是模糊的,可她醒过来时对他冰冷的神情……却清晰像是被刻画过一般。
后来她逃离不周山,入主赤离渊……仙主更是决意要除掉她。
当初的她,根本不可能是仙主对手……
仙主已经准备亲自前往赤离渊,却被容沉拦住。
容沉再次为她求了一条命,代价便是……他继承山海印!
继承山海印便意味着灭情绝爱。
承印的瞬间,鹿灵筠听到容沉闭上眼前低声呢喃。
“……我只要这世间,再无能欺她辱她之人。”
他成为山海印主,可承印到开印还有不知多久时间……开印前他都不能算真正的印主和仙主,而他已经再没有东西可以用来和仙主交换。
他只能拼尽一切办法想要阻止她,害怕她再次惹起仙主杀机……却不想,两人竟是一步步变成仇敌。
问仙门那日,容沉失手伤她,并非有意,而是山海印开始与他融合,他没有控制好自己的灵力。
他没想到,想尽一切方法想要护她,她却伤在自己手中……
容沉想要找她,可山海印已经开始融合,他必须闭关!
闭关前,他寻来了往生果……往生果属于低级妖族,难以成精化形,却有一特质,可承载神魂。
鹿灵筠眼睁睁看着那往生果被容沉的灵力催发、生长、化形……变成另一个容沉。
带着妖气的容沉,或者说,她身边那个小哑巴。
再往后的一切,在容沉的记忆中都变得格外鲜活,也让鹿灵筠看的有些面红耳赤……
随后便是与仙主那惊天一战。
被雷电囚住的时候,容沉想告诉她不要担心,想向她表明身份,可往生果化成的人形口不能言,无奈,他只好唤她呦呦……可鹿灵筠那时候红了眼,根本没去想,这个小哑巴是怎么知道她小名的。
往生果化成的替身在雷电中陨灭,容沉的神魂回到自己身体里,可因为依附那往生果的时候神魂有损,回到自己身体里的时候昏睡了几日。
他刚醒,面临的就是鹿灵筠要打开暗域之门,毁灭世间的局面……再没有转圜余地。
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不知什么邪祟幻化成他的模样骗她打开暗域之门。
可即便如此,在那样的关头,容沉依旧找到了解决方法,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思考多少时间。
保住鹿灵筠,阻止暗域之门的打开。
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要保住她……
要阻止暗域之门,就要想办法毁掉魔神令,要毁掉魔神令,便要杀死已经被魔神令认主的魔尊……可容沉根本不可能杀她。 ↑返回顶部↑
天雷劈下,后果如何谁能保证……可不想,他原来是去了万妖谷。
只因为听闻那里有能护住她灵根的神药。
他找到了……九死一生带神药回来,却依旧没能保住她。
在容沉的记忆中,他在万妖谷几乎丢掉性命的记忆都是模糊的,可她醒过来时对他冰冷的神情……却清晰像是被刻画过一般。
后来她逃离不周山,入主赤离渊……仙主更是决意要除掉她。
当初的她,根本不可能是仙主对手……
仙主已经准备亲自前往赤离渊,却被容沉拦住。
容沉再次为她求了一条命,代价便是……他继承山海印!
继承山海印便意味着灭情绝爱。
承印的瞬间,鹿灵筠听到容沉闭上眼前低声呢喃。
“……我只要这世间,再无能欺她辱她之人。”
他成为山海印主,可承印到开印还有不知多久时间……开印前他都不能算真正的印主和仙主,而他已经再没有东西可以用来和仙主交换。
他只能拼尽一切办法想要阻止她,害怕她再次惹起仙主杀机……却不想,两人竟是一步步变成仇敌。
问仙门那日,容沉失手伤她,并非有意,而是山海印开始与他融合,他没有控制好自己的灵力。
他没想到,想尽一切方法想要护她,她却伤在自己手中……
容沉想要找她,可山海印已经开始融合,他必须闭关!
闭关前,他寻来了往生果……往生果属于低级妖族,难以成精化形,却有一特质,可承载神魂。
鹿灵筠眼睁睁看着那往生果被容沉的灵力催发、生长、化形……变成另一个容沉。
带着妖气的容沉,或者说,她身边那个小哑巴。
再往后的一切,在容沉的记忆中都变得格外鲜活,也让鹿灵筠看的有些面红耳赤……
随后便是与仙主那惊天一战。
被雷电囚住的时候,容沉想告诉她不要担心,想向她表明身份,可往生果化成的人形口不能言,无奈,他只好唤她呦呦……可鹿灵筠那时候红了眼,根本没去想,这个小哑巴是怎么知道她小名的。
往生果化成的替身在雷电中陨灭,容沉的神魂回到自己身体里,可因为依附那往生果的时候神魂有损,回到自己身体里的时候昏睡了几日。
他刚醒,面临的就是鹿灵筠要打开暗域之门,毁灭世间的局面……再没有转圜余地。
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不知什么邪祟幻化成他的模样骗她打开暗域之门。
可即便如此,在那样的关头,容沉依旧找到了解决方法,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思考多少时间。
保住鹿灵筠,阻止暗域之门的打开。
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要保住她……
要阻止暗域之门,就要想办法毁掉魔神令,要毁掉魔神令,便要杀死已经被魔神令认主的魔尊……可容沉根本不可能杀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