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芒星 第11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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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孩子实在是抖得厉害,陆延:“早说啊,我就换个人选了。”
  黑桃队长很有危机意识:“你打算换谁?”
  “袋鼠啊。”陆延有些可惜地说。
  “本来我就想叫你俩一起来的。”
  黑桃队长惊讶于这人的头脑思维:“你把我忽悠过来不说,还想骗我队友?!”
  陆延:“兵不厌诈。”
  我去你妈的兵不厌诈。
  陆延又说:“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再说了,袋鼠一块儿过来你不也多个伴吗。”
  黑桃队长一口气差点背过去:“……陆延,你说那么多,你敢不敢打一架?”
  陆延直言:“不敢。”
  李振见时态发展不妙,赶紧接过话茬说:“对了老陆,我来的时候好像看到咱乐队的广告了,挂在门口呢,好大一张海报。”
  大炮:“咱乐队还有广告?”
  李振:“就那个,好又多超市啊。”
  陆延啧一声说:“你们当初签合同的时候都不看条款的?就不怕我给你们卖了?”
  大炮是陆延给他们什么他都愿意签,反正那些玩意儿他也看不懂。
  许烨看完就记得没啥霸王条款,其他真没注意。
  李振也没细看,摸摸鼻子说:“不是你谈的吗,我那是相信你。”
  没别的空位,陆延只能找个台阶坐下:“行吧,总之给咱乐队谈了个宣传渠道。”
  “什么宣传渠道?”李振问。
  陆延:“以后我们每次有新的发行信息都会在店门口挂一周。”
  这个消息一出,几人惊呼。
  好又多的代言当时确是陆延去谈的。
  当时陆延一个人往超市老板对面一坐,上来头一句话就是:“我不跟你谈价格。”
  超市老板的报价卡在喉咙里。
  餐厅人来人往。
  超市老板也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他坐直了问:“你不谈价,那谈什么?”
  陆延说:“我们谈谈别的。”
  价格确实没怎么谈,死磕的条款都是宣传方面的内容,当时刚退赛,乐队所有人、包括肖珩在内,都以为这个代言只是简单的代言而已。
  拿钱拍照,完事。
  显然陆延并不这么认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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